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主要类型 一般纳税人申请 纳税人法律地位之探析 让纳税人的权利落地生根 纳税筹划是纳税人基本权利之一... 政策解读:非营利组织接受的捐... “税收·发展·民生”座谈会召... 财政部研究下放地方税政管理权...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全文
外资企业注册
应提交的材料:
1、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
2、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(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)
3、 合同、章程
4、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
5、 投资者的合法开业证明和资信证明
6、 法定代表人、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职文件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
7、 住所使用证明
8、 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
9、 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
10、 其它有关文件、证件
外商投资企业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
申请设立登记条件:
(1)有符合规定的名称;
(2)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、章程;
(3)有固定经营场所、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;
(4)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;
(5)有符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;
(6)有健全的财会制度,能够实行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,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。
申请登记手续:
1、设立:
设立应提交的材料:
(1)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申请书;
(2)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;
(3)批准证书副本一;
(4)立项批复文件及公司设立批复文件;
(5)项目建议书;
(6)合同、章程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(7)中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;
(8)中方资信证明;
(9)外方开业证明复印件和资信证明;
(10)董事会成员名单;
(11)投资各方委派董事的文件;
(12)国内人员身份证明登记表;
(13)外籍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;
(14)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。
2、变更:
(1)变更公司名称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名称登记表;
3.关于变更名称的董事会决议;
4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2)变更公司地址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变更地址的董事会决议;
3.住所使用证明;
4.迁入本市企业还需提交原登记机关准迁函,迁出本市还需提交执照、印章,而不提交住所证明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3)变更公司类别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变更公司类别的董事会决议;
3.审批机关批文;
4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4)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董事会决议;
3.审批机关批文;
4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5)变更公司注册资本、投资总额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变更公司资本的董事会决议;
3.审批机关批文;
4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5.减少注册资本还应提交报纸三次公告刊登样板及审计报告;
⑥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6)变更公司股权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审批机关批文;
3.原董事会关于变更股权的董事会决议;
4.股权变更双方协议书;
5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6.受让方营业执照及资信证明;
⑦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7)变更公司董事会成员应提交的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变更董事长的董事会决议及任免书,董事变更只提交任免文件;
3.董事会成员名单;
4.上述人员的身份证明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8)变更公司经营期限应提交文件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审批机关批文;
3.关于变更经营期限的董事会决议;
4.合同、章程相应条款修改书;
⑤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(9)异地设立分支机构:
1.变更登记申请书;
2.关于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董事会决议;
3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
3、注销:
(1)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、证件:
1.由董事长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;
2.审批机关批文;
3.董事会关于注销公司的决议;
4.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;
5.海关同意注销证明;
6.税务登记机关同意注销证明;
7.公司使用的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现金及转账印章;
8.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正、副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