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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银监会批准首家外商独资消费金融公司捷信在天津筹建
中国批准首家外商独资消费金融公司在天津筹建,这也是中国批准的第四家消费金融公司。
中国央行主管的《金融时报》周二报导,中国银监会已经批准捷信消费金融(中国)有限公司在天津筹建。
捷信消费金融(中国)有限公司是捷克PPF集团投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,该公司正式成立之后将在天津提供POS贷款、消费贷款等产品,用于旅行、教育和耐用消费品的支出。
中国银监会2009年8月份宣布,在《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》颁布后批准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和成都4地设立试点消费金融公司。消费金融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为人民币3亿元。
此后,银监会已经批准在上海、北京和成都筹建3家消费金融公司,其中两家为内资公司,一家为中外合资公司。
银监会批准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在上海筹建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Bank of China Ltd., 3988.HK)将持有中银消费金融公司51%的股权,百联集团(Bailian Group)将持股30%,上海市政府控股的陆家嘴金融发展控股公司将持股19%。
中国银监会还批准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(Bank of Beijing Co., 601169.SH)在北京筹建消费金融公司,批准成都银行(Bank of Chengdu Co.)和马来西亚丰隆银行(Hong Leong Bank Bhd., 5819.KU)合资的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(Sichuan Jincheng Consumer Finance)在成都筹建。